邢台市第九医院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邢台市第九医院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促进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根据《邢台市第九医院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二十大的开局之年,全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按照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标准,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医德医风状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院所有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
三、考评内容
医德考评包括救死扶伤,尊重患者,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因病施治,顾全大局,严谨求实等七方面内容。
(一)基本要求(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8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4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4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2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等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4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4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4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2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4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4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20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4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4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分)
(4)不开具虚假医疗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4分)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4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2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4分)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4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4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8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4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4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8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4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4分)
(二)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因同一事件或行为收到多次表彰的只选择加一项最高分值;(1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到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因同一事件或行为收到多次表彰的只选择加一项最高分值;
3、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的加0.5分,上级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加1分,市级先进工作者或劳模等荣誉称号的加1.5分,省级先进工作者或劳模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或劳模等荣誉称号的加3分,因同一事件或行为收到多次表彰的只选择加一项最高分值;
4、参加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竞赛,获得奖励的加1分,因同一事件或行为收到多次表彰的只选择加一项最高分值;
5、医德高尚受到外单位或患者及其家属表扬,事迹突出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
6、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疗秘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加1分;
7、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的个人加1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8、责任心强,工作认真,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加1分;
9、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到表彰的加1分;
10、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所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分;
11、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宴请,有登记为依据的加1分;
12、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或本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每次加1分;
13、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认可的,每次加1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加0.5分,填补本市空白加1分,填补本省空白加1.5分,填补国内空白加2分,累计不超过6分;
15、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人第1名的,市厅级奖加1分,省部级奖加1.5分,国家级奖加2分;第2-5名,市厅级奖加0.5分,省部级奖加1分,国家级奖加1.5分,累计不超过6分;
16、发表论文,省级期刊加0.5分,国家级期刊加1分,累计不超过6分。
(三)扣分项目
1、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次扣1分;
2、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离岗、串岗每次扣0.5分,旷工每次扣1分;
3、歧视病人被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扣1分;
4、未履行好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受到侵犯,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
5、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核查属实,属首次的扣1分,屡教不改的扣2分;
6、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
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
8、超范围执业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9、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滥检查、滥用药、滥开大处方,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1、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1分;
12、同志间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扣1分,因个人问题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13、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形象的扣2分;
14、学术上不尊重别人,诋毁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四、考评方法
(一)医务人员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80分,满分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具体考评标准以表格形式,量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详见附表。
(二)各临床科室和行政职能科室要成立考评小组,并按一定比例明确考核员。临床科室考评小组主要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行政职能科室考评小组主要负责分管考评内容的考评、审核。科室考核员具体负责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加减分的日常登统和汇总工作。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要坚持临床科室考核与行政职能科室考核相结合。对每项考评内容,在临床科室日常考核的基础上,都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职能科室,确保考核记分的准确和公平。
(三)医德考评实行半年考核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定性考评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纳入医疗机构管理体系。
半年考核
1. 临床科室考核。在每半年结束后10日内,科室考评小组要根据日常统计和医务人员日常医德表现,按照加减分标准,计算出每位医务人员的半年得分,上报各分管职能科室。
2. 行政职能科室考核。各分管职能科室对牵头考核的项目,要对照加减分标准,由科室考核员进行审核统计,经科室考评小组审议后,上报医德考评委员会。
3. 医德考评委员会考核。对职能科室报送的加减分项目和得分,由医德考评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统一审查、核准,记入医德档案。
年终总评
1.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按照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对自己的医德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并填入《医德档案》。
2. 临床科室评价。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对每个医务人员日常的医德表现进行科室评价,并填入《医德档案》。
3. 医德考评委员会评价。医德考评委员会要根据半年得分情况,认真核定每一名医务人员的年度医德考评得分,并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情况,评定医务人员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划定医德考评等级,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记入《医德档案》。
五、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德考评得分80分以上为良好,60至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优秀等级得分为80分以上,且无扣分项,分值由高向低排列,人数比例见附表三。
(二)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应当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4.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5.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医德考评结果要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六、医德考评的要求
医德医风管理与考评委员会按照《邢台市第九医院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实施。
(一)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要坚持临床科室考评与行政职能科室考核相结合。对每项考评内容,要根据职责明确分管职能科室,确保考核记分的准确和公平。
(二)各科室主任是科室医德考评的第一负责人。科室医德考评小组,建立科室医德考评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三)医德考评由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对科室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考核结果或奖惩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各科室不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和奖惩,或弄虚作假的,医德考评委员会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执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八、附件
1.邢台市第九医院医德考评量化评分表
2.邢台市第九医院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3.各科室医德优秀人数比例明细表
4.科室医德医风评比结果汇总表
附件二:
邢台市第九医院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科室: 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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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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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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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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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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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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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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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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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 医德考评得分 等级 |
年度 医德考评得分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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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领导 小组意见 |
(公章) 考评领导小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